兴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18:20
网站介绍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全省、全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四)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五)拟订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六)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七)拟订全县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八)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订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九)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研究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

(十二)拟订全县重点医学科技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医药卫生科技攻关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拟订全县医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县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拟订促进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四)加强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标准。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县委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古夫镇丰邑大道26号
值班电话 :0717-2585460
传真 :0717-2585460
邮政编码:44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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